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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我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,统一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,我局组织起草了《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21年6月3日前,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71524562@qq.com。
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1年5月21日
(主动公开)
附件: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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