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|周阳乐 杨安强
来源|湖南日报
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,为有效维护正常医疗秩序,保护医患双方人身**,营造良好的诊疗环境,近日,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公安厅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医院**秩序管理的通告》。
《通告》指出,患者在医院就诊,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。患者及其家属应当遵守医院**秩序管理相关制度。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**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,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**,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。
医院应当建立**检查制度,根据需要在主要出入口或重点区域出入口实施**检查,严防禁止携带物品进入医院。医院应当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**检查绿色通道。**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**检查。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**检查的,应当接受人工**检查。拒不接受**检查的,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。拒不接受**检查强行进入医院或者扰乱**检查现场秩序的,**检查人员应当予以制止,制止无效的,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医院出入口**检查时发现禁止携带物品的,应当先行控制现场,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医院内部应加强**巡逻,发现威胁他人人身、财产或者公共**,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,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(原标题:湖南卫健公安两部门联合下文!这些物品禁止携带入医院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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